沉船案引爆争议:法律是不是有钱人的玩艺(图)
【北美在线 NAOL.CA/NAOL.US】
2009/02/06 分类:加拿大司法
“北方皇后号”沉船一案引爆司法争议。
北美在线(NAOL.CA/NAOL.US):
环球华报记者萧元恺报道,记得曾有这样一句老话: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即便有胜诉把握,如果手上缺少银子,还是打不赢官司。原以为加拿大在这方面会好一点,不承想因“北方皇后号”沉船一案引发出后续事态,遇难者家属因无力承受高额费用,而被迫退出诉讼程序。消息一经披露引起广泛争议,对卑诗司法体系“呛声”的律师也成了“维护公义”的“英雄人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没错,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落实的背景十分复杂,涉及到国情、省情、利益关系及文化传统等,而非一个“钱”字了得。“北方皇后号”虽是个案,至少在本省有一定普遍性,由此可管窥到司法制度的运作程序,其中也难免有积弊或人为滞障,令弱势者望而却步。
知名律师大鸣不平
卑诗省律师里特切尔(Peter
Ritchie)日前出面谴责现行法律体系,对普通百姓诉诸司法争取公义过于昂贵。里特切尔说,在2006年“北方皇后号”(the
Queen of the
North)沉船事故中丧失父亲的两个女孩儿,18岁的布里特妮(Brittni Lee
Foisy)和15岁的默尔甘(Morgan Lee Foisy),正由于卑诗省昂贵的诉讼体系,而被迫庭外和解。
卑诗省律师里特切尔(Peter Ritchie)谴责现行法律体系。
里特切尔代表上述两个女孩的家庭,公开陈诉因为法律的不公,使卑诗渡轮公司(B.C.
Ferries)占尽便宜。仅就诉诸法院,姐妹俩就要支付5万5千到6万元,这包括法院房间的租费1万5千元,在那里要进行为期一个月审讯;支付陪审团2万5千元;为证人们支付1万5千元到2万元,其中有人住在鲁珀特王子港。女孩和母亲拉娜(Lana
Foisy)根本没能力拿出那么多钱打这场本来准备2月2日开庭的官司。
另一名遇难者罗赛特42岁,她的家人更早地退出诉讼而采取庭外和解。
沉船责属仍待澄清
布里特妮和默尔甘的父亲弗易斯(Gerald Foisy),在2006年3月悲剧中死时46岁。当年“北方皇后号”从鲁珀特王子港(Prince
Rupert)始航,驶往哈甸港(Port Hardy),却在接近吉尔岛(Gil
Island)处触礁。弗易斯和他的同伴罗赛特(Shirley
Rosette)一起失踪,后来被通告死亡。
里特切尔表示,本来卑诗渡轮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本身早前也这样承认过;联邦交通安全局(the
feder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也承诺进行相关调查,但这两家都严重食言。由于都是“当事者”,调查结果直接与自身利益相关,又怎能做到公正无私?作为既得利益者,根据它们的手法很难找准事故源头。
里特切尔强调,作为两个女孩的代表,极力要求卑诗渡轮公司职员站在证人立场,面对公众,就所发生的事情严密盘诘(cross-examine)。只有这样才公正客观。
卑诗渡轮公司女发言人玛莎尔(Deborah
Marshall)则说,公司未予置评。公司及海运工人工会主席果德(Richard
Goode)表示,工会也没有评议。
起诉书宣称,卑诗渡轮公司、“北方皇后号”客轮船长考林(Colin Henthorne)、四副卡尔(Karl
Lilgert)和甲板海员布里克尔(Karen Briker)都犯有“玩忽职守”过失。有律师称,卑诗渡轮公司有员工根本没经过培训,事发时不清楚渡轮位置。
“正义”应惠所有公民
里特切尔疾呼,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当一个人生活在没有经济实力打官司的省份,这个人就根本无法接近通常被称为“正义”(justice)的东西;也就根本无法与像卑诗渡轮公司那样财大气粗的对手对等谈判,财富的缺失就意味着法律地位的丧失。
拉娜表示,老百姓(ordinary
folks)根本无力起诉大公司,一开始就能预见败诉,这不只是钱的问题。
在加拿大,除了卑诗省,只有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征收听证费和陪审团费,约3千元左右。阿尔伯塔省(Alberta)诉讼费800元,安大略省(Ontario)诉讼费645元。
一位署名Tillie的市民表示,总听说司法制度有悖于穷人,现在看到了白纸黑字的证据。
就这点感谢里特切尔先生,应对这起事故诉讼到底,勿轻言退出,一定弄个水落石出。每个人都有“判决日”(The
Day of
judgement),对此每个人都无所遁逃。现在是政府、法官和律师让每个人受到公正平等对待的时候了,而不分穷富,因为我们生而平等。
司法改革呼声再起
卑诗省新民主党(NDP)客轮事务评论员库恩斯(Gary
Coons)要求,省府对沉船事件司法侦讯。所需要的是承担责任,但丧亲家庭和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的乘客们都没得到满意回复。司法侦讯必须要弄清楚卑诗渡轮公司的责属,它的安全管理系统、风险评估、内部和外部帐目稽核等。
对于里特切尔有关诉讼价格高昂的抱怨,律师希瑞(Ravi Hira)也深有同感。他说在卑诗省,人们必须为到法院打官司付出可观代价。不幸的是,这个司法体制已变得停滞不前。
专栏作家汤普逊(Joey
Thompson)撰文说,里特切尔不是第一次就诉讼费过高而吹响警笛,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错在自由党政府要省民踏入民事法庭前,就必须付清场地、设施和员工费用。每天几千块,这只有富裕人家才能承受。近10年来,诉讼费过高一直是挂在嘴边的话题。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考林(Beverley
McLachlin)也不断呼吁改革,不久前在卑诗法律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B.C.)主办的会议上,还通过一份决议,要求省府实现陪审团零收费,大幅削减听证会费用。但由于官僚作风所致,省府根本没有动作。
卑诗省律政厅长欧博理(Wally Oppal)的发言人就此说,欧博理审阅了里特切尔11页声明,认同本省司法制度确需改革,否则民众将对法庭丧失信心。他承诺会致力删减成本,但指每当律政厅针对司法体制提出修正案时,都会面对许多阻力,主要来自本地律师。安省也面临同样问题,但当地律师对司法改革的接受度较本地律师高。
欧博理认为代表两名少女的律师可先为她们融资,等民事损害赔偿定谳再要求偿还,事实上多数民事诉讼都采这种模式。他强调整个司法体系所有人士都有责任共同来降低成本,包括律师费、证人传唤费等。律政厅也会致力于缩短法律系统流程,以降低费用。如果能让每个案子审讯更有效率,定谳所需的时间更短,成本自然可降低不少。这些改革包括限制审讯前可询问证人的数目,以免旷日费时。
目前民事诉讼案,前5日每天费用314元,其后5日每天416元,第11日起每天624元,以分担法官及法庭人员费用与建物成本。欧博理说,这些收费是在1994年新民主党执政时首度引进。省府希望从现有的“规则基础系统”(Rules
base system)转为“解决导向系统”(Solution-oriented
system)。即确保民众可获得公义,而不是非走上法庭不可,因为公义与法律争端不见得只在法庭解决。不过双方律师得坐下协商,可能需要仲裁者介入。
而Gerry
W.认为,省府其实只挂一个自由党招牌而已,一开始就具有保守党特征,如果有政治需要,也会向左急转。遇难的是两名本地人,这要是两名英国人,就成为严重的国际问题,会花大量钱打捞沉船,直至发现那两具尸体。我们这些本地居民,太老实善良啦!
费用高企律师有份
现年65岁的里特切尔,是卑诗省知名度很高的律师,是前皇家律师(Crown
counsel),参与过大量民事诉讼。不久前在二埠举行的皮克顿猪场杀人案中,他也是主要律师之一。
Law
Watcher撰文指出,里特切尔忽略了两个事实,一个是民事诉讼的听证费是最后支付;另一个是陪审团费用往往由律师支付,特别是当他们认为有胜诉把握时。他质疑里特切尔为什么不为遇难者家庭支付至少部分费用。
署名Gimmeabreak的市民指出,如果里特切尔有强烈意愿帮助姐妹俩,而不计较调停结果,他就最好直接面呈法官,而不是陪审团,这样会节省姐妹俩的诉讼费用。
署名David
A的市民则表示,当里特切尔对比其他省份,看出卑诗省诉讼费高得可笑时,很难不同意他的评论。但更奇怪的是,为什么里特切尔先生没有将律师费用包括进去?不清楚里特切尔的月薪多少,但敢肯定的是,律师收的钱10倍于法院的费用。真相也许不是法院的5万元费用阻碍姑娘们诉讼,而是律师的25万元收费把孩子们吓住了!
Rick说得更干脆:每天都发生这种事情,为何偏偏这个事情引起媒体如此关注?问题是由律师捅出来的。都庭外和解了,律师到哪儿挣钱?
阅读或发表评论
返回北美在线首页
热点专题
视频
春晚
奥运
西藏
艳照
海归
华南虎
王千源
胡紫薇
地震
毒奶粉
大选
杨佳
金融危机
贪官
二奶
作假
华社
贺梅
朱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