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终审名单遭质疑 家住豪宅仍榜上有名(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1/01/06
分类:地产
北美在线(NAOL.CA)综合报道: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工作已经完成,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该局对终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建设中的经济适用房。深圳晚报记者 陈玉 摄
据深圳晚报报道(记者丁荡新 实习生 钟懿):自从去年3月27日深圳保障房初审名单及10月下旬复审名单公示后,本报曾连续刊登《住豪宅为啥能通过保障房初审?》、《初审“零资产”户
复审悉数“脱贫”》等系列调查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昨天,又有多位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对终审公示的名单提出质疑。
终审淘汰1092户
由于主管部门没有提供此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的户数,记者昨天经过仔细计算,初步统计出有5293户通过终审;相比复审时的6385户,有1092户被刷掉。
根据市住建局的公示通告,此次公示期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公示地点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据了解,公示期间,如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
通告同时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售房中心)举报和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
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罚
通告指出,终审不合格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将由售房中心发出审核不合格通知书。若申请人对审核不合格决定有异议的,可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间向售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情况将另行公示。
同时,对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市住建局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处罚。
此外,符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08年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规定,终审合格但未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家庭,且未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受理中提出申请的,可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间到售房中心提交资产申报表及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按照通告,由于异地结算的证券、期货数据尚未返回,部分申请家庭(单身居民)的证券情况、期货情况尚在审核中,待结果出来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另行通知;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拥有的车辆正在进行价值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另行通知;部分申请家庭(单身居民)由于存在与低收入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不匹配的转账记录而被判为不合格。
市民质疑
1.为何从节假日开始公示?
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通告,此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对此,市民黄小姐表示,虽然自己不够资格享受保障房,但一直非常关注本次保障房的分配情况。她发现,公示名单是前天晚上挂在市住建局网站,加上3天元旦假期和2天周末,虽然此次公示有15天时间,但实际上只有9个工作日,时间太短。
“为何选在元旦前公示?主管部门是不是怕知道的人太多了?如果名单过硬,为什么不把公示的时间选得好一点,让大家都来监督?”黄小姐气愤地说。
2.为何不公布收入状况?
在第二次保障房的初审和复审名单公示时,公示表格里都有一项内容,即总资产情况。但此次终审公示的表格没有这项内容。
网友“深圳人”认为,主管部门应该把通过终审的家庭总资产列出来,让大家一目了然。“实在不明白为何不公布收入状况?你现在这样搞(没有总资产),让人怀疑里面有猫腻。大家会想,是不是有的人家里总资产超过规定了?怕大家举报?”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何没淘汰?
市民李先生来电说,有明文规定,保障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能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超生,可在公示名单中仍可见到不少申请人有两个孩子。这不是明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些人为何没淘汰?
在复审名单公示时,本报曾报道过有多户人家有两个子女而没被淘汰,其中,编号为SL8010011000001的申请人曾某芳今年46岁,但她就有两个分别生于1991年和1994年的女儿。而在本次终审名单上仍出现该申请人的名字。
李先生报料说,编号为SL10800710003400申请人张某有两名子女,一子生于1996年,一女生于2008年。还有编号为
SL1010011000034
0申请人戴某昀,有两个儿子,一个生于1991年,一个生于2003年。这两户家庭可能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家住豪宅为何还榜上有名?
在本次保障房初审、复审阶段,本报曾报道过家住豪宅还申请保障房的事例。而在本次终审名单中,仍有大量申请人住在豪宅里。
网友“大鹏鸟”说,编号为SL10400610002040申请人刘某薇家住宅南山区龙珠六路水木华庭,却跑到沙头街道去申请,这本身就有问题。而且,她所在的水木华庭小区是商品房,房价在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即使是租的,每平方米的房租也接近400元。这样的收入还能通过保障房的审查?另外,她儿子在南山区剑桥双语实验幼儿园上学,如果经济条件困难能上得起这样的幼儿园么?
“大鹏鸟”表示,在终审名单中住在豪宅中的申请人比比皆是:编号SL10700510002120申请人李某东,住在福田区香蜜湖农园社区香榭里花园;SL10700410000950申请人刘某平,住在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在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编号
SL10800810003520申请人杨某豪,住在福田区擎天华庭;而编号SL10801110004540申请人沈某玉,更是离谱,住在福田区黄埔雅苑翠悠园。他愤慨地说:“政府部门应该查实每一个申请人的背景资料,如资料不实,征信系统进入黑名单,相应银行信用系统也随之进入黑名单,以诈骗罪公示。”
5.住在保障房为何还能申请?
市民马先生说,他昨天发现此次终审名单中有很多申请人的现居住地都是保障性住房,如梅山苑、桃源村、桃源村三期、金地名津等。而在保障房申请规定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他说,“住保障房为何还能申请保障房?”
马先生说,他还发现有不少申请人住在政府部门、国企或事业单位的周转宿舍里。“从经验判断,不少单位的周转宿舍都是象征性地收取点水电费,相比那些需要自己到外面租房的人来说,他们的开销少得多,这些人可谓是间接享受到了政府部门给的最低生活保障。我认为,这些人也不应该享受保障房。”
公布财产和收入信息
《南方都市报》1月2日的报道也对名单不公布财产和收入信息提出了质疑。
不过,1月4日下午,本网记者再次登陆深圳市住建局网站时,发现网站首页挂着“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及相关事项的通告2011/01/04”,这份1月4日的终审名单中已经有了2008年、2009年的收入和家庭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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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房价:18908.2元/平方米
比2009年上升24.8%,比2008年上升47.8%
深圳晚报记者丁荡新 实习生钟懿报道
刚刚过去的2010年,深圳新建商品房均价达18908.2元/平方米,比2009年上升24.8%。
昨天,记者根据市规划国土委网站信息系统有关数据计算出,2010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16.7万平方米,比2009年下降51%;销售均价为18908.2元/平方米,比2009年的15152.9元/平方米上升24.8%,比2008年的12794.2元/平方米上升47.8%。
去年,我市新房销售波动较大:1月份新房的销售面积为35.8万平方米,均价每平方米1.7万多元;而到了5月份,销售面积迅速下降到11.4
万平方米,均价上升到每平方米2.3万元左右;到6月份,尽管销售面积只有15万平方米,均价却狂涨至每平方米约2.4万平方米。到9、10月,销售面积又回到40多万平方米。
在二手房方面,尽管受到政策的打压,但去年全市的销售仍然异常火爆,全年二手房销售123264套,销售面积高达1050.7万平方米。据初步统计,去年全市二手住宅和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面积的比例达到3.3:1,而这一比例在2009年为2.15:1,2007年和2008年是1.86:1和
0.9:
深圳保障房一年来风波不断
2010年3月份,深圳经济适用房小区“桃源村”曾被媒体报道称小区地下车库中豪车云集。
其后,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住建局通报调查结果称:媒体曝光的52辆过夜
“豪车”,9辆是单位的,28辆不是小区业主的,只有12辆是业主所有,而且这12辆车都是入住后所购买。
深圳住建局透露,2007年首批经济适用房通过终审的8000多户人中,有1200多户人有车,最后获得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为73%。
对于买得起车甚至豪华车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经济条件改善后是否应该退出所购经适房,让给更有需要的家庭?
深圳市房改处副处长李颖对此表示,根据深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已购买其他住房的;(二)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但是,李颖同时表示,对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买车后是否需要退出住房的问题,从国家和其他城市以及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看,都没有进行规定。因此,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买车的业主,不能仅因为其购房后买车就让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3月下旬,在深圳市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的初审阶段,被曝光申请者名单里有众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
例如,本网此前报道曾指出,齐齐哈尔市驻深办主任石某也通过了申请;福田区梅林街道办的申请人李某,在深圳市电化教育馆工作,该户的共同申请人,与李某夫妻关系的毛某在工作单位一栏里写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
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有12人;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有11人通过初审。
对此,深圳海关和福田区安监局的有关负责人均回应表示,其单位通过初审的有关人员均是合同工或临时人员,收入较低。
而对于被曝住在豪宅“香蜜湖街道”水榭花都的申请人,香蜜湖街道办认为,“保障房申请人住在水榭花都、香榭里,他可能是在该地租房住,也可能住在亲戚家。”
而在10月的复审阶段,据《南方日报》报道,初审中被爆出来的“零资产”、“隐瞒资产”、“住豪宅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情况依然存在。公示名单上,依然出现37户“零资产”的情况。有一对住在南海玫瑰园的父女,其中一个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为深圳大学,该小区的房价约每平方米3万元。
另一方面,也有初审时“零资产”的家庭在复审时“突然脱贫”。《深圳晚报》(2010年10月22日报道)称,南山区某街道初审时17户自报“零资产”户,在复审公示榜上,所有申请人的“家庭总资产”一栏均变成了具体的数字,半年后,大家悉数“脱贫”了。
例如,回执号为SL4020041000248的“零资产”家庭朱先生居住在海月路花半里雅居,在深圳市某劳务派遣公司任职至今3年,月薪2200元左右。在复审公示栏里,朱先生“家庭总资产”填写为“154885元”。
此外,还有不少申请人的家庭总资产直逼32万元的最高上限,多在30万出头左右徘徊。如一名住在南山建工村的辛某斌申报截至2009年12月30日家庭总资产为304138元。
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潘主任介绍,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复审不合格共计1472份,其中申请家庭总资产超限的221份,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条件不合格的285份,申请家庭有房地产或曾交易记录的474份,出现包括计生问题、婚姻问题、工资与社保问题、主动放弃、年龄问题、材料不齐、低保户、家庭组
成、户籍问题等的申请者有492份。
深圳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终审公布之前被刷掉不合格的申请者并不能认定为“弄虚作假”,而对于此前被媒体爆出和被市民举报的一些申请者实际上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2010年12月31日及2010年1月4日,先后有两份终审名单在深圳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293户通过,第一份名单中没有申请人的财产、收入公示,第二份名单中则加上了详细的收入和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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