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东希望停止出租 该怎么办?
房东只能够依据该法案所容许的理由去终止租赁。
第一步是房东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租客,他们希望租客迁出单位。 业主需用的通知终止租赁正式表格,可向委员会索取。
假如租客于收到通知后不欲迁出单位,业主可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终止租赁。 委员会会于聆讯后决定是否终止该租赁。 业主及租客均可出席聆讯及向委员会的成员解释他们的立场。
可作为逐客理由的常见租客不良行为有:没有全数缴付租金、持续不断地迟交租金、损毁该租赁物业、从事非法活动、危及他人安全、影响其它租客或业主的生活情趣、容留太多人居于该租赁单位、隐瞒收入而入住资助房屋。
房东还有权写房客的记录,这些记录对房客是不利的,当房客再次通过正式的房产经纪人找房的时候,新房东可以很容易地查询到房客的不良记录,这个记录还会影响到房客今后的信用记录,这都是法律对于房客的保护。
此外还有在收租金、涨租等方面的非法行为有详细规定,房东房客委员会会针对每一起案例进行分析,对违法者最高处罚为2.5万元。
附:加拿大安大略省《住宅租赁法》(部分)
房客有责任保持租住单元的卫生、整洁,如果由租客自身(或租客的朋友等)对房屋造成损坏,无论有心与否都需要照价赔偿。且规定即使房东没有妥善维护房产,房客也不能以不交房租为对抗手段,可以采用投诉的方式解决。房客如果觉得房屋需要维修应该及时告诉房东,最好写下来通知对方。
针对加拿大的特殊气候,该法甚至也规定了冬天房东除雪的责任,以及房东房也需要负责收倒垃圾。关于暖气则规定在每年9月1日到次年6月15日期间,房东要保证室内温度在20度以上。由于暖气供应事关居民生命,因此如果房东拒不提供暖气会导致犯罪,房客可以致电安河市政事务和房屋厅的执法分局求助,电话是1-888-772-9277
或者416-585-7214(多伦多市)。至于何时开冷气或者需要保持多少温度以下,目前则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至于双方是否应该需要书面租房协议,该法也没有规定。这个协议可以是口头的,但建议最好是书面形式保留下来,一旦将来发生争执,书面协议可以更好地帮助解决问题。
双方一旦同意签署租房协议,法律要求房东须署明合法名字及地址,以便于租客以后可以提交任何申请和通知。协议中不能有任何违反《住宅租赁法》的条款,即使双方都同意也不可以。除此之外安河房东房客委员会也不能告知协议应该怎么写,这取决于双方的商议。
双方如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到该委员会网站上寻找相关知识。该委员会有一个宣传册,专门针对新租客,解释说明租客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商定是书写协议,房客签字之后房东要在21天内将协议复印件交给对方,如果不能在21天内交付,房客可以拒付房租。如果不是书面协议,房东也要把自己合法姓名和地址写给房客,而且是在租房开始后21天内交给对方,不然同样也不能收租。等房东完成上述工作后,房客则要付房租。
房东方面,除了可以多收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之外,不喜欢房客有宠物而加以拒绝也是可以的。房东甚至可以询问房客的收入、要求个人推荐信、租住历史、现在住址等个人信息,不过要依据《安河人权法案》相关条款,其中有特殊条款关于个人收入隐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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