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高票通过禁鱼翅议案 市长反对也没辙(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1/10/25
分类:生活 来源:加国无忧 作者:吴楚河 牧涛
北美在线(NAOL.CA):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多伦多市议会上,议员们投票表决,以38:4的压倒性高票通过禁鱼翅议案;当会议主持宣布投票结果之后,议员们起立欢呼。
这样,多伦多成为继密西沙加、奥克维尔(Oakville)和布莱特福德(Brantford)之后全国第四个禁止鱼翅的城市,也是首个通过该法令的大都会。
根据刚刚通过的附例(bylaw),多伦多将对鱼翅实施“三禁”(禁售、禁藏、禁买),并将对违反者给予严厉处罚:初犯者罚款5000元,再犯罚款
2.5万元,若到了第3次违反附例,便要面对高达10万元罚款。
在市议会讨论该法案之时,主张禁鱼翅的议员曾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有1.6万个支持者的签名横幅,称“禁翅案”乃是“顺应民意之举”。同时,主张和反对禁鱼翅的群众也在市议会外的广场上对峙,一些人还穿上了鲨鱼服。
多伦多华商总会行政总监林绮华(Barbara
Chiu)表示,她对此结果并不太惊奇,其实大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强调,是否“禁翅”应该由联邦立法机关来考虑,多伦多议会其实无权讨论。华商会随后可能将通过法律程序,去为商户们争取权益。
该议案于今年5月由多伦多2名市议员狄比马克(Glenn De Baeremaeker)和华裔市议员黄慧文(Kristyn
Wong-Tam)提出。
本月12日,市议会市牌照及标准委员会(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一致通过将禁鱼翅的提案提交市议会讨论并表决,令多伦多离彻底禁售、禁藏、禁买鱼翅仅一步之遥。
在此前一天,多伦多西的密市已经通过类似法例。而多伦多周边2市奥克维尔(Oakville)和布莱特福德(Brantford)则分别在今年7月和6月通过相关法例。
此前报道:“禁翅案”现转机:市长福特明确反对
2011年10月25日 08:51
昨日(周一),多伦多市议会接纳了牌照及标准委员会提交的禁止贩卖、食用和藏有鱼翅报告;但由于受其他议程阻延,要延至今日才投票表决。数百名华裔市民和商户不顾阴冷的天气,聚集在多伦多市政府大楼外抗议,认为“禁翅案”是不公平及不负责任的法例。
虽然提出禁翅建议的华裔市议员黄慧文相信获市议会一致通过“禁翅案”,但是昨日晚些时候事情出现转机,多伦多市长福特和他阵营里面的多名市议员首次对媒体表态反对“禁翅案”,这一变化可能会影响今天的表决。
300华人集会呼吁“公平立法”
从昨日早晨8点半起,大约300名华裔市民便在市政府大楼外的广场集合,进行抗议活动,反对市议会正在讨论的“禁翅案”。抗议人群中各种年龄性别均有,有近五分之一的抗议者是青少年,更有小部分家长携带孩童参加活动。全部抗议者身上均贴上印有“An
Unfair and Irresponsible Act”(一条不公正与不负责任的法例)的字条。
大多伦多华商总会所属的四大华商会,包括多伦多华商会、士嘉堡约克区华商会、烈治文山万锦市华商会和密西沙加华商会都派出代表参加抗议活动。
多伦多华商会会长张小惠表示强烈反对市政府立例禁售鱼翅。她直指政府只是“为禁而禁”,立例是“感性而非理性”,并无客观地分析及全面地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更无向大众提供充分理由去支持该法例以及明确地交代事件。她怒斥,“很多人家中也有一个老虎头,难道这样也是犯法吗?为何鱼翅就要禁?现时加拿大有很多鲨鱼交易,很多人在吃鲨鱼扒,鲨鱼鳍根本无用,为何政府要掉了它也不让我们中国人吃?”
多伦多华商总会行政总监林绮华(Barbara
Chiu)则表示,此次机会并非单纯抗议禁翅案,而是对政府在立法时不以公平和负责为原则而表示不满。保护鲨鱼应该是联邦考虑的事情,例如立法规管捕捞业。多伦多这次立法仅仅禁掉鲨鱼的一小部分,对保护整头动物于事无补。
现场更有市民愤怒地表示不明白政府为何只禁售鱼翅,假如目的是要维护野生动物,为何不立例禁售或禁入口整条鲨鱼。如果市议员及市政府强行通过此动议,此乃开创超越市府管辖范围的条约,难保市府将来不提出更多的禁售其他食品如烧鹅、乳鸽的动议,以及提出更多超越市政府管辖范围的法案。
福特阵营多位议员反对禁翅案
在抗议期间,福特市长的兄长、市议员道格.福特(Doug
Ford),以及福特阵营的马莫利蒂(Giorgio Mammoliti)议员在午饭时间到门外声援抗议人士,获得集会者欢呼。
道格.福特站在人群中对媒体表示,他是华人社区的铁杆支持者(big supporter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如果食用鱼翅是他们的文化,市议会没有理由干涉。马莫利蒂则建议,示威者要以鱼翅属于中国文化为理据,说服左派议员尊重各族裔文化,从而对议案投反对票。
福特市长没有亲自露面,但是在接受本地英文采访时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支持“禁翅案”。他说:“我不认为讨论禁翅是在市议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市议会中一些人忽然在鱼翅问题上大做文章,令我困惑已久。”
此外,福特阵营的另一名华裔市议员黄旻南也对鲨鱼的保护问题竟成为市议会的议题感到莫名其妙。
副市长霍利戴(Doug Holyday) 则担心,讨论禁翅法案会令多伦多市卷入一场持久的法律诉讼之中。
据悉,牌照及标准部门的职员在牌照及标准委员会提交的禁止贩卖、食用和藏有鱼翅报告中明确指出,市政府的权责是卫生和安全,以及保障消费者;而鱼翅业并不在其中。监管鱼翅应该交由高层政府负责。从北美洲其他通过类似法例的州、省或市政府的执法经验所知,除非联邦政府立法,否则地方政府难以执法。
事实上,先前密西沙加市议会通过的“禁翅案”,便可能将该市政府卷入一场法律诉讼。
密西沙加禁翅可能“翻案”
另据本地华人媒体报道,密西沙加市议会明日上午将重新讨论禁止贩卖、食用和藏有鱼翅的附例,有可能出现翻案的戏剧性逆转。
密西沙加华商会昨日上午率团到多伦多市议会,声援多伦多华商会的抗议行动后,下午再向密市议会递交抗议信,要求市议会取消刚在本月中旬通过的禁鱼翅附例。会长朱洪恩指出,多伦多皮尔逊机场位于密市内,其他省市合法入口的鱼翅,一旦运抵密市后,航空公司、运输公司以及旅客是否会被起诉,是一个严重问题。
密西沙加华商会名誉会长胡子修说,密市法律部门承认禁鱼翅附例经不起法律挑战。市长麦考莲(Hazel
McCallion)已答允在星期三早上9时的市议会上,重新讨论禁鱼翅的附例。他说,鱼翅是一个平等的问题,也是一个族裔问题。社区必须齐心协力反对不合理的限制,否则未来会有更多恶法强加头上,一如百多年前的人头税翻版。
胡子修称,假如不能推翻附例,将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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