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博客称要制造血案,获刑十个月
【北美在线 NAOL.CA】
2010/08/18 分类:时事
北美在线(NAOL.CA):
近日,网名为“笑看人生醉当死”的陈某,因在博客中声称“在制造一个南平血案,或者更惨的旧州血案”报复“妻子”,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陈某没有上诉。
《广州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
两篇日记
“笑看人生醉当死”一共只发了两篇日记,分别是4月4日和4月14日,第一篇是“爱恨情仇,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做?”,文中叙述了他被“妻子”如何层层伤害,文中称,他和“妻子”是偶然认识,她是一个吸毒女孩。
“笑看人生醉当死”尝试过自杀,后被救起。在博客中,他说,“我每天行尸走肉班的活着,真的好痛苦。她毁了我的一切,毁了我的家。”
“我一定会死。不过我不会一个去死,我一定要死的轰动,不会让你开心的过完下辈子,我也要让你痛苦,让你生不如死。”“笑看人生醉当死”写道。
而在十天后的第二篇日记题目为“下一个南平血案,我来制造”。他说,今天是我下定决心结束自己28岁生命的日子,也是今天我刚过完我28岁的生日。我对她的等待已经到点了,我给她,给我自己的机会已经用完。
他继续写道:在血案悲剧发生前我是通知了你们,现在警察就可以来抓我,只要我死不了,我一定会见人就杀,反正我已经快疯了,也已经决定不活了,我什么都不怕了,我要杀人,我要报仇,因为我找不到她本人,我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知道我的消息,我也要让她痛苦的活着。
他同时附上了“妻子”的姓名、电话、家人情况。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据《广州日报》报道,帖子引起网监注意,向有关部门举报。东莞市公安机关在一家网吧抓获陈某。陈某对发帖行为供认不讳,但表示,只是为了宣泄一下情绪,把事情搞轰动,并没有考虑要继续实施所写的报复行为。
报道称,7月29日,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4日,东莞第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被判十个月刑期,没有提起上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虽然被判定为“虚假恐怖信息”,“笑看人生醉当死”的博客文章至今安在,博客统计显示,此博客访问总次数不过136次。而同时贴在天涯情感论坛的《爱恨情仇,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做?》一文,亦仍可正常回复,访问量不足500,今日前,除作者仅有三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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