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对办怎应付?杂牌旅行社消费者难索偿
【北美在线 NAOL.CA/NAOL.US】
2008/10/22
北美在线(NAOL.CA/NAOL.US):
明报讯,很多安省居民会趁临近的长假期外出旅游﹐安省旅游业议会提醒市民﹐除应认识他们获保护的消费权利外﹐最重要是确定自己光顾的旅行社为旅业议会注册会员。目前﹐很多人透过互联网络购买旅行社服务﹐却很容易疏忽旅行社的注册状况。万一旅行社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便难以追讨赔偿。
安省旅游业议会(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为让公众了解自身应享有的消费权益﹐遂由昨天开始推出连串宣传活动﹐包括一部漆上色彩鲜艳﹑以小狗Patrick(喻意旅议会扮演监察人watchdog角色)的街车会安排在街上行走外﹐亦会推出电视广告。
安省旅游业议会主席佩珀(Michael
Pepper)指出﹐在旅游业法例下﹐消费者不论透过电话﹑互联网﹐抑或是亲自到旅行社购买服务﹐消费者与旅行社完成买卖前﹐旅行社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整个行程涉及的服务费用﹔任何可能改变顾客消费决定的数据如下榻酒店的情况﹑针对旅游目的地发出的预警﹔行程必备的旅游证件﹔以至旅游目的地的生活水平﹑住宿环境等。
佩珀表示:「法例亦硬性规定旅行社的发票须详列服务内容﹐以及须让消费者知道如何取得省外医疗保险及取消行程保险。部分旅行社本身亦提供这类保险﹐但那不是强制性实行。」
不过﹐佩珀提醒市民﹐消费者要享受法例下所能得到的权利﹐大前题是他们光顾的旅行社必须注册成为安省旅游业议会会员﹔偏偏目前互联网络十分普遍﹐公众透过网络购买旅行服务产品时﹐未必留意旅行社是否旅议会成员。当行程出现问题后﹐要追讨赔偿﹐亦无补于事。要查证有关情况﹐消费者可到旅议会官方网页(www.tico.ca)的数据库查找。
旅议会行政及赔偿部经理沃达(Dorian Werda)表示﹐他们最常接到的是﹐旅行社未有提供购买取消行程保险或省外医疗保险的各种选择﹐以及货不对办﹐例如广告照片与目的地有异﹐又或下榻酒店质素与原定安排有出入。在后者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坚持入住同级酒店﹐否则﹐旅费便应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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