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留学生遇车祸生命垂危
小留不该出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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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5 分类:温哥华 来源:环球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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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华报记者熊文报道,2009年刚刚来临才没几天,列治文就传来坏消息:在1月10日,三个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在穿越人行道时突遭飞来横祸,被汽车撞至重伤,三人现正留院治疗,其中一人生命垂危。这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这三位小留学生不幸遭遇的同情和关心,更重要的是,唤起了人们对行人交通安全的警惕。
骑警寻找目击证人
据列治文皇家骑警提供的消息,今年1月10日(星期六)约晚上7时半,列治文皇家骑警接到报警,在盾努路(Dunoon
Drive)和威廉姆斯路(Williams
Road)交匯处,发生了交通意外。
现警方初步知悉的情况是,3名来自中国的年轻留学生在步行穿越该人行横道时,被一辆2003年的灰色本田雅阁小汽车衝撞,均受重伤,其中1人更生命垂危,被紧急送院抢救。肇事司机没有受伤,但被警方拘捕,可能会被控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罪名。
温哥华市区的一个十字路口
警方將此事故描述為“悲剧事件”,呼吁任何当时在现场目击了车祸经过的人士,尽快与列治文皇家骑警联络,联络电话為604-278-1212。
遇事学生只有16岁
张宗诚,是其中一位遇事学生的监护人,家住列治文。记者电话向他查询有关情况时,他正急匆匆地赶往医院参加会诊。
他介绍说,被撞的3人是好朋友,都是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年龄约16岁左右,都在列治文的伦敦·斯蒂文斯顿中学(London
Steveston Secondary School)就读。
被汽车撞飞十来米
张宗诚说,事发当晚,下了雨,天已完全黑了,3人要通过的路口没有设立行人过马路的信號灯,但马路上有清晰的人行道。当时有一辆车正驶过来,估计是看到该3人想过马路,於是停下来,让他们先走,这3名学生也在马路边停了一下,確定该车已停下,让他们过之后,才踏上人行横道,穿越马路。
谁知,突然之间,第二条车道上忽然衝上来一部车,直接撞伤了3人,3个人都被撞得不轻,其中1人更被拋出10来米,肇事汽车的挡风玻璃撞至完全粉碎。
两次手术仍未甦醒
据悉,目前3人分別被送往温哥华总医院、列治文医院和儿童医院留院治疗。其中伤势最重的学生名叫陈翔,来自中国广东中山市,送院后已做了两次开颅手术,目前还处在昏迷中,生命垂危。
“我是陈翔的监护人,”张宗诚说:“事发后我天天跑医院,真的希望孩子能尽快好转起来。”据张宗诚说,孩子的家长將於周二(1月13日)晚上抵温,看望遭遇事故的孩子并处理相关事宜。
另据了解,3人都有卑诗省的医疗保险(MSP),而且家境都还不错,故暂无需募捐筹款。至於警方的取证工作,估计需时一周。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记者联络了卑诗汽车保险局(ICBC)媒体联络部门,保险局高级信息专家克拉尔(Cindy
Kralj)特別强调,在交通安全上,行人和司机都有责任保障各自和他人的安全。
她说,在没有设立通行信號灯的路口,行人需要特別小心,清楚判断周围环境的交通状况属於完全安全后,才可过马路;而司机则需放慢车速,留意观察有无妨碍正常行驶的危险因素(hazard
factor),尤其在天气不好、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要小心视线范围內以及盲点裡存在的潜在危险。
谈及列治文的这起事故,克拉尔指,由于不了解具体细节,所以很难准確地下结论说谁对谁错,不过,通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时,ICBC会尽可能地了解现场情况,并参考目击者的证词,判断出司机和路人对事故各应付多少百分比的责任,然后做出理赔处理。她还附带说,据她所知,警方处理程序大致也是如此,即通常会根据事故当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分別开出违规罚单,严重者將被控罪。
小留学生出国不妥
日前,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教育参赞薛亚霏在中领馆华文媒体春节招待会上表示,不赞成小留学生赴加拿大留学。他认為,这个群体普遍年纪尚小,生活上甚至还不具备自理能力,心理上也还处於变化发展期,在远离亲人的陌生国度和復杂环境裡,对很多事情难以应付,也容易发生事故。故希望家长们对送尚在中学阶段的孩子出国留学,务必审慎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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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一、首先具有最高优先权的是紧急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当他们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所有车辆和行人必须及时让路,靠边停车或保持路口畅通,让他们能及时顺利通过,而且不允许在150米內跟隨紧急车辆。
二、其次有较高优先权的是行人。行人在正常遵守交通规则行走时具有高优先权,行驶的车辆必须礼让。但偶尔行人违背了交通规则,造成了一些路面危险时,正常行驶的车辆有权鸣笛警告,但警告无效时,仍要尽量礼让行人。如果双方都不肯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將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判罚,ICBC也会根据双方各负责任的百分比,处理理赔事宜。
最常见的行人有绝对优先权的地方是:
1、在专门为行人横跨主路所划出的行人道上,如行人一旦按亮了“闪灯”,两侧车辆必须停在行人道前等待行人安全通过。
2、行人在具有停牌(Stop
Sign)的路口过路时,相应方向的车辆必须礼让。
3、在交通信號灯的主路口,行人通过路口的信號灯是绿灯时,转弯车辆必须礼让。
三、具有第三优先权的是主路直行车辆。
四、具有第四优先权的是主路转右车辆。
五、具有第五优先权的是主路转左车辆。
六、具有第六优先权的是小路(面对停牌)的车辆,在完全停稳后,应观察清楚確保主路上无车辆通过时,方可驶出停牌路口。
七、具有第七优先权,即最弱优先权的是正在做停车动作的车辆,如进出停车位,平行泊车,三点掉头,靠路边停车或起步的车辆,只有在確保不影响该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时,才可以做相应动作,否则必须等待。
以上是路权级別的基本顺序,在没有路权时,该停车等待,千万不能抢道,动车前仔细观察,確保分析判断正確,否则极易出交通事故。在有路权时,应及时、不犹豫地通过,否则极易造成后车追尾,交通堵塞,或给其他驾驶员造成迷惑,同样易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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