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只适合一夜情,如果要嫁,我要嫁鲁迅!
这番话来自最近因为在博客上大胆宣布《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的“80后女写手”张丽华。
10月6日,面对《青年周末》记者,张丽华依旧口无遮拦,尽管已经在博客上写了《对不起,余秋雨老师》,但她不但给记者传来其裸体写真图片,还极力撺掇记者拿着这些图片去问问余秋雨,“知道我意淫他之后,有没有想和我那个啥的?” 是什么让张丽华如此肆无忌惮?
张丽华强烈要求刊登她本人提供的清晰全裸写真照片
张丽华自述
年龄:伪80后,因为早产于79年末,学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籍贯:上海,身份:不种地的农民、不及格的学生、不求上稿的业余作者、不务正业的房产代理公司市场部主管,不顾一切的女色狼。新浪2008我记录博客大赛第五期月冠军。2007全国小小说新秀大赛60强。在传统媒体公开发表十多万字。本色狼文笔很烂,性格很屌,喜欢帅编辑的好色女魔头。
一夜情不等于一夜性
只不过把多数人在心里想的写出来
青年周末: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博客写《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
张丽华:其实,就是那天我和一个朋友突然聊到这个话题。我手头正好就是余秋雨的《山居笔记》——我最喜欢这本书封面上他的照片。呵呵,所以我就顺口回答,一夜情的话,我只想和他这样又帅又有才华的人。
青年周末:你见过余秋雨本人吗?
张丽华:后来,我去他博客上看了,哎呀,怎么是个老头子啊,《山居笔记》里面他就是40来岁的样子,说实话,落差挺大的,我喜欢的还是他40左右的时候,儒雅而有气质。
青年周末:一个人帅有才华,就值得你去一夜情吗?
张丽华:女人不都是喜欢帅而且有才华的男人么?喜欢他,还不许想象一下和他做点什么吗?又不是真的做了什么?就算是意淫一下,都不可以吗?
说实话,我身边很多女性朋友,都有性幻想的对象的,尤其是像我们这样搞创作的,不意淫意淫几个人,找点灵感怎么行呢?
我只不过是把和多数人一样都有的想法在博客上写出来了。
国家规定意淫有罪吗?